放棄房產繼承權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申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時,應當逐項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户口簿等。
(2)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被繼承人死亡前,放棄繼承權不具有實際的法律意義。
(3)本人與被繼承人關係的證明。可以由所在單位、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提供,只要能證明其確實享有繼承權即可。
(4)本人簽字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根據規定,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公證,要向當事人講明他的權利、義務及其放棄繼承權將引起的法律後果,使當事人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將要產生的影響有明確的認識。公證處應將上述情況記錄在公證筆錄上,筆錄應讓當事人核對並簽名。
4、對放棄繼承權公證的審查和注意事項。
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公證處應重點審查:
(1)當事人的身份、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是否確實享有繼承權;
(2)當事人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無受脅迫、受欺詐等影響其真實意思表示的事實存在;
(3)被繼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內做出的。
公證處審查後認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當事人身份屬實,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沒有違反法律的情況,則應依法制作並出具放棄繼承權公證書。公證書自公證審批簽發之日起生效。
《公證法》第二十九條
《公證法》第三十條
-
繼父找對像後能分前妻財產嗎?
律師解析:夫妻離異後,繼父是否能夠分割前妻的財產分為幾種情況,如果屬於夫妻離異時未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則可以另行通過協議或者向法院起訴離婚後財產糾紛的方式,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清晰。如果屬於前妻過世,需要進行繼承,則一般情況下,因為雙方已經離異,其已經不再...
-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何認定
律師解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認定是夫妻之間雙方有長期積怨,不可能和好;或夫妻因感情不和長期分居,雙方沒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法律...
-
老公借錢老婆簽字要負法律責任嗎?
律師解析:如果需要確認老公借的錢,老婆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那麼首先需要明確該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還是老公的個人債務。對於這一點,法律有明確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
-
有過錯的一方能否起訴離婚
律師解析:能。有過錯的一方,可以起訴離婚。有過錯的一方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