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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上户規定是什麼

依據新生兒落户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落户。
所需材料: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即可。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户證部辦理。
新生兒上户流程主要是:
1.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户通知單”;
2.其次帶着父母雙方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户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3.最後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辦理户口,帶齊父母雙方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管理條例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新生兒上户規定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