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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人之間送出的禮物分手後可以要回嗎

戀人之間送出的禮物分手後是否可以要回要看具體情況。
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為了培養感情而互送禮物或是支出金錢的消費活動,一般屬於贈與性質,贈與已實際履行原則上不允許撤銷。戀愛期間的財物贈與或者日常消費支出,比如“520”微信紅包、紀念日禮物等,一般應認為是維繫感情的必要支出或系雙方的共同消費,不應當要求返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定義】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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