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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後房產證只有一個人名字可以單獨賣嗎?

新婚姻法婚後房產證只有一個人名字可以單獨賣嗎?
律師解析:在雙方沒有進行婚內財產約定及其他相關協議的情況下,如果該房產為婚前個人所有房產,則可以由所有權人單獨出售。
如果是婚後夫妻共同所有房產,則出售該房產必須經過夫妻雙方同意,單獨一人不可以出售該房產。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施後,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