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到哪裏變更
監護權到法院變更。
《民法典》第三十六條 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前款規定的個人和民政部門以外的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民政部門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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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女方可以要兩個小孩嗎
律師解析:看具體情況定。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夫妻雙方的工作收入,及夫妻雙方道德素質等因素。如有兩個孩子的話,法院一般會判決夫妻雙方一人一個,但是若一方存在較大的過錯或者經濟實力不足以撫養孩子的話,則會將兩個孩子都判給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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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什麼情況下離婚嬰兒會歸男方處理?
律師解析: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當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離婚後孩子可以判給男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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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監護的規定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民法典》關於監護的規定是,父母是當然的監護人,若是父母沒有出現不能監護的情形,就必須進行監護。法定監護人具體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監護權是監護人對於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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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確定子女撫養費標準在今後是否還可變更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子女的撫養費在離婚後可通過協商或訴訟方式增加或減少。增加的情況:(1)原定的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2)因患病、上學等原因,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父母在下列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撫養費:(1)給付方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