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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子歸女方,男方不肯過户,該如何辦?

離婚房子歸女方,男方不肯過户,該如何辦?
律師解析:離婚房子歸女方,男方不肯過户,可以通過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起訴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4、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開庭審理;
6、法院做出判決。
起訴時女方可以向法院提交包括房產分割內容的離婚協議,就婚後財產糾紛進行起訴。對於已經經過法院裁決拒不執行應請求法院強制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