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分包包括哪些行為
轉包分包糾紛3.17W
律師解析:1、分包行為未經建設單位認可的;
2、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
3、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
4、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
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2、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
3、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
4、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
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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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格式標準
分包合同要包含發包方、承包方以及第三人的身份信息,工程轉包的剩餘部分,金額,三方的權利義務等內容。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承包和轉包混為一談,二者是有區別的。《最高院建設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十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後,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發包人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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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工程轉包是否合法
不合法。禁止將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轉包是違法的。轉包給個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違法的。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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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分包再分包是合法的
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必須徵得發包人的同意。承包人分包出去的部分工作只能是非主體結構的任務,分包人必須有相應的資質等級。分包只能發生一次,禁止再次進行分包。《建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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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是否可以轉包
不可以,裝修工程轉包是不合法的。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建築法》第六十七條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