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沒有開工算違約嗎?
一、工程合同沒有開工算違約嗎?
工程合同沒有開工是不是算違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來進行判斷,合同簽訂未開工違約責任有:
1、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當事人應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的。
2、違約方通過採取補救等降低對方損失的,例如更換商品、退回重作、退換貨、減少商品價格或者降低勞動報酬、或者賠償損失等等。
3、違約方向另一方當事人進行的一定的經濟賠償。
4、在違約方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所約定的義務時,可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5、合同的另一方,因一方當事人違約,違約方可應要求無條件的向另一方退回繳納的定金。
二、違約責任規定是什麼?
《民法典》對於違約責任的規定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係,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五百八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第五百八十二條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一旦簽訂了工程方面的合同,那麼對於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來説,就需要履行開工的義務,如果沒有開工是因為當事人拒絕開工,或者是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原因,那麼是有可能構成違約行為。
-
建築工程合同糾紛需要什麼證據?
律師解析:一、建築工程合同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有:1、承包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2、發包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3、建設工程合同、工程質量簽證單、工程款結算書等。4、法院有權主管或管轄的證據。5、證明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6、根據訴求提交相應的證據。7、其...
-
室外工程發包範圍是什麼?
室外工程牽扯的項目比較多,建設單位往往公平公正原則通過招標的方式發包給有資質的施工單位來施工。那麼室外工程發包範圍是什麼?根據施工工程要求,室外工程發包的範圍包括給排水管道、消防管道、綠化管道、採暖管道及燃氣管道敷設、強電、弱電、道路、綠化以及...
-
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利息如何承擔?
一、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利息如何承擔因工程合同無效造成損失的,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承擔利息。如果沒有約定的,可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當事人對墊資和墊...
-
從哪些方面進行建築工程施工成本管理
建築市場的競爭日益激烈,節約成本,才能實現企業最大的經濟效益,但是我們也不能一味的追求低成本,使用劣質材料,影響建築質量和人員安全,這反而會觸犯法律並引發高額賠償,那麼該從哪些方面進行建築工程施工成本管理呢,請跟本站小編一起了解。一、工程項目成本控制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