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保護五項規定
人防工程多建設於地下,與普通地下建築物的區別在於人防工程具有戰時儲備物資、醫療救護的功能,人防工程相對堅固,能夠阻擋很多武器的衝擊,保證人防工程內人員、物資的安全。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人防工程保護五項規定。
一、規劃立項超前服務
人防工程的建設和保護,應當服從城市建設的總體規劃。在人防工程保護工作中,人防主管部門與其他部門發生爭議的,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市人民政府決定。
二、圖紙審查全程服務
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實行審查制度。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和加固改造人防工程,其施工圖設計文件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審查。
三、工項目告知服務
建設單位在規劃方案審批後進行項目報建,提交?新建民用建築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請表、規劃部門批准的總平面圖
四、建項目高效服務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人防工程的孔口附近修建地面建築物。確需修建的,應當經人防主管部門同意,並符合人防工程出入口距離等有關規定。
2、不能擅自在人防工程側牆外緣5米以內埋設管線。確需埋設管線的,應當經人防主管部門同意,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建設審批手續。
3、不得在有防護密閉要求的人防工程的外牆、隔牆、門框牆、臨空牆等處開孔。確需開孔的,應當報經人防主管部門批准,並按照人防主管部門的要求採取防護密閉措施。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人防工程頂部新建建築物或者對建築物加層改造。確有需要的,應當經人防主管部門批准,並依法辦理建設審批手續。
5、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因城市建設確需拆除的,必須經人防主管部門批准,並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拆除。人防主管部門應當自接到拆除申請之日起5日內,作出決定。
五、竣工驗收貼服務
1、施工單位:
(1)保證施工過程質量、安全、文明生產綜合控制;
(2)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規範質量責任行為、質量綜合評定情況;
(3)保證工程結構完好、工程內部整潔、無滲漏水,空氣和飲水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防護密閉設備、設施性能良好、風、水、電、暖、通信、消防系統工作正常、防汛設施安全可靠。
2、設計(勘察)單位
負責質量責任行為和檢查報告以及強制性規範條文、執行情況、確認工程(地基)質量滿足設計(勘察)要求。
3、監理單位:
現場監理工程師監督質量責任行為、實物控制措施及各分部工程質量評定情況
綜上所述,通過上文的介紹,人防工程保護五項規定是規劃立項超前服務、圖紙審查全程服務、工項目告知服務、建項目高效服務、竣工驗收貼服務,這有利於提高人防工程的質量,建設出合格、堅固的人防工程,保證平戰兩用。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淮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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