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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需要辦理合同備案嗎?

一、施工單位需要辦理合同備案嗎?

施工單位需要辦理合同備案嗎?

施工單位目前是不需要再辦理合同備案了。工程備案是指建築業在承建項目開工前施工圖紙,材料清單,等等項目文件需要報批消防,市政、建設局等部門,竣工結束後竣工資料也需要報批備案上述部門。進行備案的過程中需要簽署一份施工備案的合同,並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二、建築施工合同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1、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須以建設計劃和具體建設設計文件已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為前提。簽訂施工合同須以履行有關法定審批程序為前提,這是由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標的物為建築產品,需要佔用土地,耗費大量的資源,屬於國民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凡是沒有經過計劃部門規劃部門的批准,不能進行工程設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報建手續及施工許可證,更不能組織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需變更原計劃項目功能的,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

2、承包人主體資格受到嚴格限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外,應當遵守企業資質等級管理的規定,不得越級承攬任務。

3、簽訂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國家的嚴格監督管理。

國家對建設工程項目的發包實行招標投標制度。我國相關的法律中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進行招標。”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行備案制度。

在施工過程中,各級政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還要對工程建設的質量進行全面監督。

施工單位目前在實施一項工程之前已經不需要在進行合同的備案了,只需要按照施工的相應的流程和規定嚴格執行即可,但是在之前的法律規定中還是需要對施工進行相應的備案工作並簽署一份施工備案合同的,合同需要雙方確認後簽字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