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的處理規定是什麼?

建築對於每個老百姓來説既是長時間居住和工作的地方也是能夠在內獲得必要的安全的場所,但是一旦質量沒有符合國家先前設計好的要求就必然需要按照規定進行適當地處理,而處理的規定主要就是要求把沒達到要求的建築部分進行嚴格的修建。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的處理規定是什麼?

一、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的處理規定是什麼?

當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中的規定進行處理。

(1)經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鑑定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鑑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4)經返修或加固的分項、分部工程,雖然改變外形尺寸但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

(5)通過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是根據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簡稱中建總公司)《關於啟動(中建總公司施工工藝標準)編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號,由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質量管理部門會同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二工程局、中國建築第三工程局、中國建築第八工程局等單位共同編制完成。

現行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規範是一個技術標準體系,但該體系對工程質量的驗收只規定了合格等級,對工程質量的實際水平缺少進一步的評價尺度和評價方法,無法區分“合格”工程中實際存在的質量差異。雖然現行規範較原規範的標準有所提高,但現在的合格標準實際上仍然只是工程施工質量的最低標準。作為施工企業,不能僅僅以國家的最低標準要求自己,而必須以企業施工質量控制標準對工程的實際施工質量水平作出評價,從而促使企業的施工質量、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在更高標準的要求下,得到不斷地提高和發展。同時,國家標準只確定“合格”、“不合格”的作法也為企業制定更高標準提供了空間。 

本標準為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企業標準,總結了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系統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以“突出質量策劃、完善技術標準、強化過程控制、堅持持續改進”為指導思想,以提高質量管理要求為核心,力求在有效控制工程製造成本的前提下,使工程質量在施工過程中始終處於受控狀態,並在較高標準的要求下得到不斷提高。 

本標準以國家現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體系為基礎,融人工程質量的分級評定,在統一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系統施工企業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的內部驗收方法、質量標準、質量等級評定及檢查評定程序的前提下,為創工程質的“過程精品”奠定基礎。 本標準規定了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標準編制的統一準則和單位工程質量內部控制的標準、內容、方法和程序;對建築工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等提出了高於國家標準的要求。 

本標準規定的檢驗批質量檢驗抽樣方案的要求、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中的子單位工程和子分部工程的劃分、涉及建築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見證取樣及抽樣檢測等均應執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 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標準應與本標準配合使用。 本標準以黑體字標誌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標準將根據國家有關質量驗收規範的變化、企業發展的需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訂,請各級施工單位在執行標準過程中,注意積累資料、總結經驗,並請將意見或建議及有關資料隨時反饋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質量管理部門,以供本標準修訂時參考。

綜上所述,最終給公民使用的建築事關到大多數人民的身家安全的,所以對於那些不符合要求的建築工程在被斷定不能使用的基礎上肯定是要被國家機關要求退還建築商重新對建築進行整修知道符合規定為止,在嚴格驗收後就可以按照規定在市場上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