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公路工程三級重大質量事故要滿足哪些條件

公路工程三級重大質量事故要滿足哪些條件
公路工程質量事故分為:質量問題、一般質量事故及重大質量事故三類。
1、質量問題:質量較差,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包括修復費用)在20萬元以下。
2、一般質量事故:質量低劣或達不到合格的標準,需加固補強,直接經濟損失(包括修復費用)在20萬元至300萬元之間的事故。
一般質量事故分三個等級:
(1)一級一般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50~300萬元之間。
(2)二級一般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150萬元之間。
(3)三級一般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50萬元之間。
3、重大質量事故: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報廢和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分為三個等級: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級重大質量等級:
①死亡30人以上;
②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③特大型橋樑主體結構垮塌。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二級重大質量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②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
③大型橋樑主體結構垮塌。
(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三級重大質量事故:
①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②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
③中小型橋樑主體結構垮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五十八條 
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五十九條 
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的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