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樁基工程質量檢測合同備案的程序有哪些

一項工程的建設都是需要承包方和發包方雙方簽訂必要的合同的,而對於需要備案檢測合同的情況都少有人知,對工程的檢測合同進行備案可以避免引發一系列的合同糾紛,所以今天我們就來看一下樁基工程質量檢測合同備案的程序有哪些,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樁基工程質量檢測合同備案的程序有哪些

一、樁基工程質量檢測合同備案的程序有哪些

1)由設計單位、監理(建設)單位制定樁基檢測方案,檢測方案內容包括:工程概況、檢測方法、檢測數量。

2)建設單位和具有有效資質的檢測機構簽訂樁基檢測合同。

3)建設單位填寫《樁基工程檢測方案表》,並加蓋設計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法人章。

4)建設單位在樁基檢測前,將檢測方案、檢測合同、設計圖紙、地質報告、檢測單位的資質證書、檢測人員上崗證等有關資料報質監站備案。

5)質監科對樁基檢測方案進行初審,並填寫《質監科對樁基檢測方案的意見表》。對完全滿足規範、文件的要求或不完全滿足規範、文件的要求但符合站內有關規定的送備案科註冊備案。對不滿足規範、文件的要求以及站內有關規定或因工程質量存在問題,需在規範基礎上增加檢測的,應先上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否則不予備案。

6)備案部門對檢測方案,檢測合同進行復審,符合要求的,同意備案申請。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建設單位整改,整改合格後,建設單位重新申請備案。

7)樁基檢測合同未經質監站備案的,不得進行現場檢測。

二、監理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4、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複印件(核原件);

5、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註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加蓋註冊執業專業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監理酬金審核文件原件,同時需提交該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證複印件;

6、總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複印件(核原件)、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原件,監理單位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其資質證書複印件(核原件)。

三、合同變更備案

1、補充協議原件一式4份;

2、原備案合同複印件1份。

辦理:在建設局業務收文窗口直接辦理。憑備案受理回執領取辦理結果。

不但可以加強施工單位對工程的質量要求,維護施工現場的秩序,還可以保護建築工程雙方的合法利益,防止工程出現較大問題而產生合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