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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驗收出現爭議如何處理?

從質量問題發生的工程進度看,有的爭議發生在施工過程中,有的發生在竣工驗收時。

工程質量驗收出現爭議如何處理?

從質量爭議的部位看,有的質量缺陷發生在隱蔽部位,有的發生在非隱蔽部位。從隱蔽工程須經建設單位驗收方可進行隱蔽的法律規定來分析,質量缺陷發生在隱蔽部位或非隱蔽部位,其法律後果有很大的區別。如果建設單位未經驗收或驗收未通過就擅自使用,因此發生的質量缺陷,如果屬於非隱蔽的缺陷,一般應認定建設單位認可其非隱蔽的質量缺陷,由建設單位承擔責任;而屬於隱蔽部位的缺陷,依法仍應由施工單位承擔責任。

從工程質量案件當事人的過錯責任來看,有的案件只有一方責任人;有的則屬於當事人負有混合過錯責任,要按過錯大小來分擔。就混合過錯來看,有的是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有混合過錯,有的是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有混合過錯。

承包人對工程質量負有瑕疵擔保責任。所謂承包人的質量瑕疵擔保責任,是指承包人應當保證其所完成的建設工程工作成果在合理的使用期限內的質量,如果出現質量缺陷,應當承擔返修和損害賠償的責任。

根據《建築法》的規定:建築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必須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建築工程竣工時,屋頂、牆面不得留有滲漏、開裂等質量缺陷;對已發現的質量缺陷,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修復。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築工程的保修範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築物合理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具體的保修範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

做這個工程行業的,最重要的就是質量和信譽,如果屬於非隱蔽的缺陷,一般應認定建設單位認可其非隱蔽的質量缺陷,由建設單位承擔責任;而屬於隱蔽部位的缺陷,依法仍應由施工單位承擔責任,此時我們作為建設工程的項目負責人的話,是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