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起訴費用是多少?
一、拖欠工程款起訴費用是多少?
工程款糾紛是屬於財產糾紛的案件,訴訟費用依據工程款的總價按比例收取。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2、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3、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4、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5、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6、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7、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8、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9、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拖欠工程款的起訴費由原告先行支付,最終由敗訴方負擔。
二、拖欠工程款起訴時間要多久?
需要多久要看案情的情況而定。
拖欠工程款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拖欠行為起算。
恢復拖欠工程款的訴訟時效:
1、錄音催討法
有一個工程尾款幾十萬元拖欠長達10年未還。施工方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允許的方式,採用電話錄音、錄像,取得了時效中斷的視聽證據。
通話主要內容應包含:一是對方欠款數額;二是施工方自何時以來一直在主張債權;三是何時歸還欠款。
2、銀行轉賬法
如某工程業主拖欠幾十萬元工程款,8多年來業主以各種藉口推拖不還,也不作對賬記錄,致使債權超過了訴訟時效期。
為了獲得證據,施工方可以確立了首先派人去對方單位清欠,對方能給多少就要多少,但是不拿現金,要求從銀行走匯票,想方設法恢復訴訟時效。
3、協商對賬法
雙方重新簽訂的聯繫單、對賬單是有效清欠證據。
4、故意主張法
若欠款金額為4萬,已超過三年時效。施工方以特快專遞方式致函業主,故意要求清償8萬元欠款。有時債務方覺得冤枉,回函只承認其中的4萬元。這樣覆函就是施工方勝訴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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