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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什麼時間交

根據規定,投標活動中遞交的投標保證金可以以銀行保函、保兑支票、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現金等其他形式來交,那這個投標保證金什麼時間交呢?這個可能很多人就不太清楚了。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投標保證金什麼時間交

一、投標保證金什麼時間交

投標保證金的遞交時間,應開標前以有效形式遞交保證金,開標前的時間很充裕,從知曉採購信息開始,一般到採購截止日都會有一段時間,招標採購為20天以後,競爭性談判、詢價採購、單一來源幾種採購方式,從採購公告發布之日到採購當天也會有一個時間段。

所以對投標保證金交納的時間要求只能是截止到開標時間截止前的時點。

其三十六、三十七條的規定,就是為了使政府採購規範化管理,從而最大限度的減少政府採購的投標成本。供應商現場遞交的投標保證金的風險,只能靠招標採購機構的前期服務來解決,召開現場答疑會作為工作重點進行提醒,購買招標文件時提醒,進行現場或電話諮詢等等。

二、投標保證金有什麼作用

1、對投標人的投標行為產生約束作用。保證招標投標活動的嚴肅性

招標投標是一項嚴肅的法律活動,招標人的招標是一種要約邀請行為.投標人作為要約人,向招標人(要約邀請方)遞交投標文件之後,即意味着響應招標人發出的要約邀請。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至招標人確定中標人的這段時間內,投標人不能要求退出競標或者修改投標文件;而一旦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作出承諾,則合同即告成立,中標的投標人必須接受,並受到約束。否則,投標人就要承擔合同訂立過程中的締約過失責任,就要承擔投標保證金被招標人沒收的法律後果.這實際上是對投標人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一種懲罰。所以,投標保證金能夠對投標人的投標行為產生約束作用,這是投標保證金最基本的功能。

2、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彌補招標人的損失

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項目估算價 的百分之二。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項目的境內投標單位,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應當從其基本賬户轉出。

督促招標人儘快定標投標保證金對投標人的約束作用是有一定時間限制的,這一時間即是投標有效期。如果超出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人不對其投標的法律後果承擔任何義務。所以.投標保證金只是在一個明確的期限內保持有效.從而可以防止招標人無限期地延長定標時間,影響投標人的經營決策和合理調配自己的資源。


3、從一個側面反映和考察投標人的實力

投標保證金採用現金、支票、匯票等形式,實際上是對投標人流動資金的直接考驗。投標保證金採用銀行保函的形式.銀行在出具投標保函之前一般都要對投標人的資信狀況進行考察,信譽欠佳或資不抵債的投標人很難從銀行獲得經濟擔保。由於銀行一般都對投標人進行動態的資信評價.掌握着大量投標人的資信信息,因此,投標人能否獲得銀行保函,能夠獲得多大額度的銀行保函,這也可以從一個側面反映投標人的實力。

綜上可知,投標人應該在開標前以有效形式遞交保證金,這其實就是對“投標保證金什麼時間交”問題的解答。可能有的人覺得沒有必要要求交投保保證金,其實這樣的認識是不對的,交納投標保證金也是會起到一定的作用,具體的大家可以從上文中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