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要鑑定什麼
一、交通事故傷殘要鑑定什麼
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交通事故鑑定的內容如下:
1、可對傷殘級別進行鑑定
傷殘級別的鑑定是我們計算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賠償項目的重要依據,一般在委託鑑定機構作出鑑定結論後,才能準確的計算賠償款。損害程度從輕到重對應的傷殘級別是10級到1級。鑑定出來的傷殘級別直接影響到受害人的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賠償項目的具體金額。
2、可進行後續治療費的鑑定
後續治療費主要是指受害人出現需要後續治療或者康復的治療費用,可以在進行級別鑑定時一併提出委託鑑定。
3、可對護理級別進行鑑定
需要對護理級別進行鑑定的情況一般是受害人出院後仍不能自理,或者是傷殘級別出來後確定需要依賴別人協助才能生活。護理級別直接影響護理費的數額,而出院後的護理費一般依據護理級別進行計算。護理分為了四個級別,分別是一、二、三、四級護理,與傷殘級別一樣,級別數字越低,賠償的數額越高。
4、可對誤工時間進行鑑定
這裏的誤工時間僅指受害人,不包括受害人的近親屬。需要對誤工時間進行鑑定的情況是,受害人受傷後接受治療至痊癒所需要的休養時間究竟要多久,一般針對沒有傷殘級別的受害人,有傷殘等級的受害人按法律規定誤工費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實踐中,沒有傷殘級別受害人的誤工時間是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為依據,在醫院未出證明,或者受害人認為醫院的證明不符自己實際的情況,可以委託鑑定機構進行對誤工時間進行鑑定。誤工費的數額則直接受誤工時間的鑑定結果影響。
二、怎麼進行交通事故傷殘鑑定
交通事故鑑定的程序如下:
1、檢驗、鑑定、評估機構、人員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託或者當事人委託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鑑定、評估。檢驗、鑑定、評估結果確定後,應當出具書面結論,由檢驗、鑑定、評估人簽名並加蓋機構印章。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鑑定結果後二日內將檢驗、鑑定結論複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複印件後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鑑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鑑定。
3、當事人對自行委託的檢驗、鑑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評估結論後三日內另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並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4、申請重新檢驗、鑑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5、評定書。評定人評定結束後,應制作評定書並簽名。評定書包括一般情況、案情介紹、病歷摘抄、檢驗結果記錄、分析意見和結論等內容。
6、不同的鑑定機構對同一鑑定對象出具多份鑑定結論,若各鑑定機構均具有法定鑑定資格時,應依據鑑定機構級別的高低,一般應採信高一級別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排除那些級別較低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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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鑑定費承擔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為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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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鑑定傷殘三級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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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道路交通事故鑑定傷殘地址有哪些
(一)受傷人員治療終結後,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隊提出傷殘鑑定申請,大隊在作出初步審查後,向傷者發出《傷殘鑑定預約通知書》(二)傷者持《傷殘鑑定預約通知書》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指定的地點接受檢查和評定;(三)鑑定人根據檢查的結果和醫院材料,在法定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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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治好了怎麼才能鑑定傷殘?
一、交通事故治好了怎麼才能鑑定傷殘?交通事故需要在傷好出院以後才能做傷殘鑑定,一般都是治療終結以後的15天之內,委託律師事務所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做傷殘鑑定的。因為醫院的治療工作還沒有結束之前,並不能準確的説交通事故就一定會給當事人的身體造成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