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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治好了怎麼才能鑑定傷殘?

交通事故治好了怎麼才能鑑定傷殘?

一、交通事故治好了怎麼才能鑑定傷殘?

交通事故需要在傷好出院以後才能做傷殘鑑定,一般都是治療終結以後的15天之內,委託律師事務所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做傷殘鑑定的。因為醫院的治療工作還沒有結束之前,並不能準確的説交通事故就一定會給當事人的身體造成殘疾,有些外傷經治療之後對身體功能都沒有任何影響。《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1、向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報案。

除了適用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的少數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數交通事故案件的處理都依賴於公安交管部門。當一起交通事故發生以後,當事人應當儘可能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交管部門報案。如果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都造成重傷或者昏迷的,經過的路人也有義務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2、交通管理部門趕赴交通事故現場進行處理。

一般情況下,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員到現場處理,而適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則至少要有兩名交警進行處理。對於重大,特別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還需其他部門幫忙,比如醫療救護部門。交警趕赴現場後,首先要對現場進行處理,儘快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時對於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還要進行現場勘查。

3、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管理部門在充分了解事故情況時,並結合收集到的各種證據,客觀、公正的製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分清事故當事人各方的事故責任。

4、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在雙方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為期10天的調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於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或者在法定的調解期限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傷需要住院進行治療的,需要在接受治療結束之後的十五日之內,由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向三方鑑定機構提交鑑定傷殘等級的申請。需要注意的是其中涉及到的治療治療等需要妥善保管,鑑定費用也是需要申請人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