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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評殘鑑定沒評上級怎麼辦

工傷評殘鑑定沒評上級怎麼辦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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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工傷鑑定沒評上級,後來視力下降怎麼辦

工傷鑑定結果出來,超過15日內你未提出重新鑑定,暫時視為你已經認可鑑定等級了。現在你對鑑定等級不滿,還有唯一一個補救辦法,那就是等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以後再次提出勞動能力複查鑑定(向原鑑定機構申請)。具體依據為《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附原文:第二十八條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