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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小孩子的撫養權怎麼解決?

一、離婚時小孩子的撫養權怎麼解決?

離婚時小孩子的撫養權怎麼解決?

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形式解決孩子撫養權歸屬問題,如果無法協商一致也可以通過法院訴訟進行判決,法院在判決時會按以下情況考慮將撫養權判給男方還是女方:

1、子女在兩週歲以下的,優先考慮女方;

2、子女在兩週歲以上十週歲以下的,優先考慮男女雙方經濟條件、生活環境等會對孩子成長有良好幫助的一方;

3、子女在十週歲以上就會考慮孩子的意願;

4、一方長期在外,不能很好的盡到撫養義務的,會優先考慮另一方;

5、如果其中一方已經擁有至少一個子女的撫養權,那麼會優先考慮另一方;

6、一方做了絕育手術另一方沒做的,會優先考慮做了絕育手術的一方。

但是以上也不是死規定,屬於優先考慮的情況。如果夫妻雙方中一方存在過錯的、有惡性傳染病或者重大疾病、精神問題的、存在生活惡習不良嗜好等,一般會判給另一方。

同時上述的情況中,有較大概率爭取撫養權卻不爭取、而另一方爭取的,一般是判給爭取的一方。

二、訴訟離婚中如何爭取子女撫養權

離婚訴訟前一般會讓雙方調解,調解無果後可以約定孩子由一方撫養或雙方輪流撫養,最後如果協商無果,在爭取子女撫養權時一般做到以下幾點爭取到的概率會更大:

1、經濟允許的,可以表明家庭條件對孩子的成長有相對好的幫助。

2、相比對方能有更多時間或願意花更多時間陪伴孩子。

3、孩子如果長期隨己方或己方父母成長,且己方父母有能力也願意照顧孩子。

由此可見,離婚時小孩子的撫養權並不硬性規定,完全可以通過夫妻雙方協商形式解決處理,如果確實無法協商一致的時候,由人民法院結合孩子的年齡、男女雙方的經濟狀況,撫養條件和富養女能力,從更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進行判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