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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生效的遺贈撫養協議能解除嗎

一、已經生效的遺贈撫養協議能解除嗎?

已經生效的遺贈撫養協議能解除嗎

滿足法定條件的就可以解除遺贈撫養協議,解除遺贈扶養協議的條件

1、雙方協商同意,致協議解除。

如果遺贈扶養協議當事人一方的情況發生變化(包括遺贈人另有親屬扶養或扶養人喪失扶養能力),一方當事人有正當理由,可以要求雙方協商解除協議。

如系遺贈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應對扶養人已盡的義務在經濟上給予適當補償;如系扶養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一般不給予扶養人經濟補償。

2、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

扶養人或集體組織與公民訂有遺贈扶養協議,扶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一般不予補償。

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扶養人或集體組織已支付的供養費用。

二、遺贈撫養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遺贈人與受贈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情況。

(2)遺贈人願將其所有的財產在其死亡後贈送給受贈人。要寫明遺贈財產的基本情況,必要時註明財產權屬證明。

(3)受贈人的義務。如給予遺贈人的各種費用,對遺贈人養老送終等等。

(4)遺贈人和受贈人有權終止協議的條款。

(5)生效條款。如可以約定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也可以約定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三、遺贈撫養協議和遺囑的區別是什麼?

(1)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法律行為,而遺贈是單方法律行為。遺贈扶養協議採用合同形式,而遺贈的意思表示採用遺囑形式。

(2)遺贈扶養協議是死後生效行為與生前生效行為的結合,而遺贈屬於死後生效的行為。

因為不同的原因而解除遺贈撫養協議的產生的法律後果是不一樣的,比如在撫養人承擔了撫養義務的情況下,遺贈人又決定把遺產給其他人的,這種情況下導致協議解除的,遺贈人還應該返還撫養人已經支付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