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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喪偶撫養費怎麼給小孩

再婚喪偶撫養費怎麼給小孩

一、再婚喪偶撫養費怎麼給小孩?

1、再婚喪偶後給小孩支付撫養費的方式一般就是現金支付,也可以是實物抵付,當然實物抵付時,應以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相應的經濟收人為宜。撫養費的支付週期,一般是逐月支付,或者是雙方商定的一個特定期間支付。有條件的,或者是有可能以後難以找到對方支付撫養費的,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無經濟收人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不管喪不喪偶,孩子依然是父母的孩子,也不管再不再婚,孩子依然是父母的孩子。為人父母就要盡撫養義務。

2、對於離婚孩子撫養費的確定,雙方可以根據上述三個原則進行協商,不能協商一致的,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

2)對於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於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3)對於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對於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

二、爸爸去世孩子撫養費可以向爺爺奶奶索要嗎?

1、爸爸去世以後孩子的撫養費不能要求爺爺奶奶支付。孩子的父母與子女具有直接血緣關係,對子女具有直接的撫養義務,離婚後、不撫養孩子的一方具有支付撫養費的法定義務。

2、爺爺奶奶對孫子(女)沒有直接撫養義務,離婚以後,其父親不支付撫養費的或父親去世的,爺爺奶奶沒有責任“代勞”。這是《婚姻法》基本原則。

3、爸爸去世後,孩子可以得到一部分的死亡賠償金作為撫養費,以後的撫養費不需要再支付。

由此可見,只要孩子的父母親本人沒有發生什麼意外狀況,不能因為再婚之後配偶去世了就改變給孩子支付撫養費的方式。而且喪偶這其實也不是降低撫養費的法定條件之一,意思就是,當事人還是應該一如既往的給孩子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