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被起訴拖欠撫養費我不應訴會有什麼後果

被起訴拖欠撫養費我不應訴會有什麼後果

一、被起訴拖欠撫養費我不應訴會有什麼後果

若因撫養費糾紛被起訴不應訴的,法庭可以缺席判決。法院會根據原告提交的相關材料與實際情況判定撫養費的多少和給付方式。判決後十五內未上訴的即生效,若被告仍拒絕支付撫養費,法院可以在保證留有錢足夠拖欠方正常生活的前提下,申請凍結其餘所有收入並進行提取。法院會先進行收入的凍結,留有時間給拖欠方自行執行義務,如果超過期限還未執行,法院會要求當地銀行協助,強制提取拖欠方的收入以做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撫養費糾紛案件多久能判決

1、扶養費案件,自法院立案之日起,適用普通程序的六個月內判決;適用簡易程序的三個月內判決。

2、被扶養人生活困難的,可以在起訴後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1)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2)追索勞動報酬的;(3)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三、撫養費的給付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規定和相關司法解釋,關於撫育費的給付期限分為下列三種期限:

1.無條件給付期限。一般指從子女出生到18週歲為止。

2.有條件的不給付期限。一般指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依靠其自己勞動收入能維持當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3.有條件的給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應當負擔撫育費。

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子女,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子女雖滿18週歲但尚未獨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給付能力,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綜上所述,因不支付撫養費被起訴後不應訴的,法院會依法進行缺席審判,這不僅無益於對自身權益的維護,甚至對於自己的訴訟結果是十分不利的,如果被告對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有所不滿的,應當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闡明自己的觀點,這樣才能有利於幫助法官作出公正的判決,有利於維護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