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責任構成要件具體是什麼
1、有被監護人對他人人身、財產權益的侵害行為。這一要件的成立需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被監護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而聾啞人、醉酒的人、一時心神喪失的人不屬於被監護人。侵害人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依法律規定的標準、方法來加以判斷。
(2)須實施侵害行為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與監護人之間存在監護關係。只有存在監護關係,才有監護人與被監護人之區分。
(3)被監護人實施的侵害行為須是他自己獨立實施的行為。如果被監護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第三人利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害行為的,因法律推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識別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際上是第三人實施侵權行為的工具,其“侵害行為”也應當認定是第三人的侵害行為,而不是被監護人的侵害行為,監護人因此不承擔責任。
(4)須被監護人實施了對他人人身、財產合法權益的侵害行為。被監護人的行為具有違法性,這是被監護人致害行為的客觀特性,如果被監護人的行為不具有違法性而致他人損害,比如被監護人因正當防衞傷及侵害人,監護人無需對被監護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另外,被監護人在實際上有無識別能力,不影響監護人承擔的民事責任。
2、受害人須有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害事實。
3、被監護人對他人人身、財產權益的侵害行為與受害人受有損害的事實之間有因果關係。
4、監護人有過錯。只要監護人不能舉證證明自己有免責事由,即推定其有過錯。
監護人的義務是監護和撫養被監護人。監護不但要保證被監護人的人身安全,還要確保被監護人的財產安全。監護人在沒有特殊情況下,是不可以變更的,但是在特殊情況下,變更監護人是需要到人民法院辦理變更手續的。
-
夫妻雙方爭取小孩撫養權要什麼證據
夫妻在離婚的時候,要是出現雙方都想要小孩撫養權的情況,那麼多數都是無法協商一致的,在當事人之間就會因為小孩撫養權問題而產生爭議。這種情況下,就只能起訴到法院,由法官對案件作出判決。而在打官司的時候就需要當事人提供證據,那麼夫妻雙方爭取小孩撫養權要什麼證...
-
上訴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有哪些?
一、上訴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有哪些?(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
-
扶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後死亡,子女由誰撫養?
現在的離婚率越來越高,很多人因為各種方面的原因而離婚,如果沒有孩子的話自然會少一些關於這方面的糾紛,但是對於有孩子的夫妻離婚的話,後面因為孩子的問題而產生很多的問題,尤其是對於獲得撫養權的一方一旦意外死亡的話,孩子的撫養就會成為問題。其實對於孩子的撫養...
-
監護人如何出賣被監護人的房產
在我們國家的一些法律規定上來看,監護人是有一定的先決條件限制,那麼作為監護人來説,對於被監護人的一些財產可以波及嗎?今天我們就一起討論一下監護人如何出賣被監護人的房產,根據相關的規定,除非經得當事人的同意,否則監護人是不允許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的。那麼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