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生孩子需要辦準生證嗎?
一、生孩子需要辦準生證嗎?
目前生孩子不需要辦準生證,已經取消了準生證的辦理,實行生育登記制度。夫妻在孕期內到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辦理妊娠登記,由專幹向其宣傳《計生條例》有關規定併發給生育證發放登記表。夫妻按要求在登記表上填寫基本情況,並由雙方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簽名蓋章後,向辦證方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計劃生育專幹(以下簡稱村級專幹)提交所需材料。育齡夫婦辦理生育登記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夫妻雙方身份證(或居住證等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二)生育後登記的,提供住院分娩實名登記記錄或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二、生育登記工作程序
(一)主動告知。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衞生計生部門、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和提供母嬰保健服務的機構,應積極向育齡夫婦宣傳生育登記服務制度。
(二)申請。登記對象或委託代辦人提出申請,並提交所需證件材料。
(三)核對。工作人員進行信息比對,查驗所提供的證件材料。已納入WIS管理的,現場打印《生育登記承諾書(信息表)》,由當事人簽字確認後予以辦理。未納入WIS管理的,由育齡夫婦填寫《生育登記承諾書(信息表)》,並對其所填寫信息的真實性作出承諾後予以辦理。存儲相關材料複印件或電子檔案,將本次登記信息錄入WIS。
(四)發證。登記對象材料齊全、情況屬實的,現場發放《生育服務手冊》。信息比對不一致且登記對象不能出示相關法定依據的,及時向信息管理地提出協查要求,並告知登記對象推後辦理的原因。
對於夫妻生育子女的情況,隨着國家對於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是不再辦理準生證的,另外隨着國家全面放開二胎的政策規定,是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計劃生育部門申請辦理的,但如果不符合條件的則無法辦理生育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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