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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監護人判決書生效時間是什麼?

法院監護人判決書生效時間是什麼?

一、法院監護人判決書生效時間是什麼?

法院監護人判決書生效流程需要時間為:自法院判決書送達生效。送達一般應該是直接送達,即親自送到當事人手上。留置送達與公告送達是有條件的,如果本人在家,一般不能適用這兩種方式。另外即使判決書送達了,並不等於立即執行,還要對方申請執行才開始執行,如果沒申請法院是不會強制執行。

二、關於監護人判決需要注意的事項

第一,事先沒有確定監護人的,可以由有監護資格的人協商確定。即先確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隨之確定了代為其參加訴訟的法定代理人。對此,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十七條分別規定了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的確定範圍。人民法院可以從此範圍中按照法定順序予以確定相應的監護人;

第二,有監護資格的人對監護人確定一事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們之中指定訴訟中的法定代理人。對此,《民通意見》作了詳細規定;

第三,當事人沒有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可以指定該法第十六條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的有關組織擔任訴訟中的法定代理人,即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在該情形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我們對於監護人的問題並不陌生,未成年人的第一監護人一定是父母,如果父母雙亡或者父母雙方均無撫養監護能力將會按法律規定的順位順延,或者由其所在的社區代未成年人申請監護人。這個過程需要的時間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都是從判決書送達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