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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父母對成年子女有撫養費義務?

哪些情況下,父母對成年子女有撫養費義務?

一般情況下,父母只需對未成年子女進行撫養。然而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父母對成年子女也應該盡撫養義務,那麼法律上究竟規定了哪些情況呢?接下來,跟着本站一起看看父母對成年子女有撫養義務的情況。

一、父母對成年子女有撫養義務的情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一般來説,子女成年獨立生活後,父母在物質和生活上不再有撫養義務。但是,對以下情況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負擔時,父母有教育撫養的義務:

1、喪失勞動能力或喪失部分勞動能力,其收入不足於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當父母不履行義務時,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撫養費的權利。因迫索撫養費而發生的糾紛,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處理。對拒絕撫養、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

我國《民法典》第1067、1068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所謂撫養,是指父母對子女的養育和生活上的照料。撫養教育好後代,這不僅是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同時也是對社會應盡的義務。

父母對子女的生活和學習應提供一定的物質條件,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除了法律另有規定以外,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離婚,仍應負擔撫養義務。父母對成年子女的撫養是有條件的,只有當成年子女沒有勞動能力或者因某種原因不能維持生活(如繼續上學等),父母才有義務承擔。

我國《民法典》第1068條規定:“父母有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該規定是對撫養教育義務的必要補充。所謂管教,就是父母依照社會道德和國家法律的要求,對子女的行為加以正確、適當的約束,使他們健康成長。

三、養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

養父母,是指收養別人孩子的父母,從法律上講,也叫收養人。雖然從感情上説,養父母可能與親生父母對孩子的意義是不一樣的,但是從法律上來説,養父母與親生父母有一樣的法律地位,有同樣的權利義務。我國《民法典》第1111條規定:“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但是收養關係不是可以任意建立的,其成立需要滿足法定條件。從整體上來説,收養應當有利於被收養的未成年人的撫養、成長,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並不得違背社會公德。

四、成年子女可否要求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

雖然《民法典》第1067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因此一般來説,成年子女無權要求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

在特殊情況下,父母對成年子女仍然有着撫養義務,然而有時父母卻因為不熟悉法律而沒有履行義務會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如果您對此內容仍有疑惑,您可以諮詢本站的在線律師,我們將對您的問題進行最全面的解答,竭盡全力地維護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