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父母對成年子女有撫養費義務?
一、哪些情況下父母對成年子女有撫養費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2條的規定: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二、撫養費的給付期限
撫養費主要是父母離婚後對未成年子女應盡的撫養義務的體現,所以撫養費原則上的給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撫育費給付期限包括原則期限和特殊期限兩種:
(一) 原則期限:根據子女成年的含義,原則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週歲為止。如果子女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給付撫育費。也就是16週歲以下,父母必須支付撫養費,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視情況給付,18週歲以上就不再給付。
(二) 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況下雖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養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
3.成年子女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況之一的子女,有負擔能力的父母仍要負擔撫養費,這也是為了合理維護子女的利益。畢竟現實生活中孩子18歲才剛上大學,正是需要錢的時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時候離婚,按當時生活水平確定的撫養費不可能滿足大學學習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體殘疾或者自閉症,可能一生都無法獨立生活,這種情況更不能因為其成年就終止支付撫養費,這也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正義。
綜合上文的內容,我們瞭解到,父母只有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才是法定的,但實際並不要求在任何情況下父母都要對未成年人履行撫養義務。若是父母本身就喪失了勞動力,沒有其他收入的,此時並不具有撫養能力,這樣的情況下即使子女尚未成年其實實際也沒有辦法對其履行撫養義務。
-
離婚要怎麼要孩子的撫養權
一、離婚要怎麼要孩子的撫養權(一)證明自己更適合撫養子女1、自己工資收入、教育程度優於對方的,可收集工資表、納税證明、學位證書等證據;2、子女隨自己生活時間較長,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顧更多的,可以由居委會開具證明、鄰居提供證人證言等予以證明;3、自己居住...
-
離婚後撫養權如何爭取?
根據我國按現行法的規定,夫妻雙方自離婚前就必須確定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並且在確定後,若未出現法定事由,不得隨意變更。但是在實踐中,在離婚後需要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情形是較為常見的,此時離婚後撫養權如何爭取?一、離婚後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婚姻法》規定:離婚後,哺乳...
-
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方式有哪些?
一、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方式有哪些?(1)有關單位和人員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應當提交相關證據。有包含未成年人基本情況、監護存在問題、監護人悔過情況、監護人接受教育輔導情況、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狀況以及未成年人意願等內容的調查評估報告的,應當一併...
-
父母不是法定監護人是咋回事?
一、父母不是法定監護人是咋回事?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1、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為的;2、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