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監護權可以給孩子改名嗎
法律明確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由此可以看出無監護權是不可以給孩子改名的。父母均享有子女隨其姓的權利,對孩子而言,其姓名一般是出生後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而確定的,那麼,當父母離婚後,也應當經過雙方協商後再更改子女的姓名。
根據法律,關於婚姻家庭關係平等的原則,這種權利行使方式是基於父母子女之間的親屬身份關係而產生的,此時父母雙方可以共同給子女取名、更名,而且雙方的權利是平等的。
因此,在孩子因生理、心理方面的不成熟,在表達自身意志方面尚存在一定的障礙,甚至自身的意志都並未真正形成的情況下,應由父母的合意來代替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民事權利。但是如果父母一方擅自變更子女的姓名,會侵犯了另一方基於姓名而享有的對子女的親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
要撫養費舉證責任是怎樣規定的?
在一方不付撫養費時,我們可以起訴追回相關費用。可是由於經驗不足,對於追訴撫養費的舉證責任問題,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麼,要撫養費舉證責任是怎樣規定的?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撫養費的舉證責任是怎樣規定的?法律上沒有特殊...
-
非婚生子女撫養權協議是什麼
非婚生子女撫養權協議書是什麼所謂子女撫養協議,是指離婚男女或者同居等情況下有子女的男女雙方就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和探望權等內容進行協商,達成的協議。子女撫養協議會因為情況的不同而導致協議內容有所差異。甲方: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年月...
-
行使探視權可以接走孩子短期居住嗎?
夫妻雙方離婚時,如果生育有子女的,離婚時就會確定一個子女的直接撫養人,而美元撫養權的一方則擁有探視權,定期探望子女。但是有時探視的一方在探視的時候可能因為捨不得孩子想要接走孩子短期內共同生活。是否可以這樣還得考慮直接撫養人的利益。雖然法律上並沒有規...
-
留守兒童監護人職責是什麼
關愛留守兒童,是當下一個比較重要的課題。由於留守兒童缺乏父母的關愛,要是不好好引導的話,可能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同時其合法利益也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因此需要為留守兒童設立監護人,那麼留守兒童監護人職責是什麼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一、留守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