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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男方管轄內起訴要撫養費需要什麼證件?

向男方管轄內起訴要撫養費需要什麼證件?

夫妻雙方辦理離婚手續時,如果孩子還很小,原則上是要歸女方撫養的,男方要按照月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子女撫養費。一般情況下,雙方會在離婚協議書中明確撫養費金額及支付方式。如果男方後期拒絕支付,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請訴訟。那麼向男方管轄內起訴要撫養費需要什麼證件?下面我們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向男方管轄內起訴要撫養費需要什麼證件?

在法院辦理民事起訴立案手續,需要攜帶有效身份證明,一般情況系攜帶身份證及複印件即可,如無身份證,可以攜帶户籍證明等身份證件。另外,還需要提供如下資料:

1、離婚協議書以及複印件;

2、離婚證及其複印件;

3、民事起訴狀一式兩份。

4、預交案件受理費。

5、男方未支付撫養費的證明。

二、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子女撫養費的承擔方式是什麼?

1、由父母雙方協議

父母通過平等自願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准許。但是,協議應當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於子女的,就不應准許。

2、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准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現在,大家應該知道了向男方管轄內起訴要撫養費需要什麼證件,一般情況下,女方就子女撫養費發起民事訴訟,要攜帶身份證、離婚證、離婚協議及對方未支付撫養費的證明資料和訴訟狀。在訴訟狀裏面,要寫清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的金額、用事實闡述自己的理由,並附上法律條文加以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