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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請監護人程序是怎樣的?

首先應該向法院提交申請,在申請之前應該要遞交材料,只要申請人滿足法定的監護人的條件,就可以向法院申請成為監護人。如果出現兩個申請人,就以前一順位的申請人優先。

向法院申請監護人程序是怎樣的?

根據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的規定,按以下程序與方式確定監護人。

《民法典》第二節 監 護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向法院申請監護人沒有繁雜的流程,主要就是提交材料和申請。但最重要的前提就是要滿足法定監護人要求,因此並不是隨便誰都可以申請成為監護人。如精神病人的監護人應是其配偶,或者父母、子女等近親屬,成為監護人後就要履行監護責任和權利,否則可撤銷監護資格。

標籤:法院 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