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應該如何協議變更撫養權

應該如何協議變更撫養權


一方如果想變更子女撫養權,可與對方協商變更,而在無法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方式來變更孩子撫養權。那實踐中要是進行協議變更的話,那此時應該如何協議變更撫養權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如何協議變更撫養權?

根據司法解釋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可見,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後,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並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只要已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協議,而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及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准許。

離婚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變更子女撫養協議,屬於協議離婚的應向辦理離婚登記機關備案,屬於法院訴訟離婚的,應向原審法院備案。

二、如何訴訟變更子女撫養權?

雙方協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備案後,就可以變更撫養權了。但是如果對撫養權變更協商不一致產生爭執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提起變更撫養權之訴

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後,希望獲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況以證明自己有撫養能力。收入證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資、獎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紅收入等項。收入證明應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工資條加蓋財務部門章。

起訴變更撫養權要注意:

(1)具有法定事由,應予支持變更撫養關係。具體的法定事由: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准許協議變更撫養關係。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判決離婚後,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並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協議,只要沒有違法事項和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准許。

(3)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另行起訴。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長到有識別能力時,主動提出與另一方一起生活時,應另行起訴。離婚後,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的糾正,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當時不存在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所以,應當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4)不允許擅自變更撫養關係。

離婚後,父母如果不能協議變更撫養權的話,此時想變更子女撫養權的一方便只能去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之訴,因法律不允許擅自變更撫養關係。此外,如果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可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情況,且對方也不同意時,即使提起變更撫養權之訴,法院也不會支持您的要求變更撫養權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