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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變更離婚協議書撫養權?

一、如何變更離婚協議書撫養權?

如何變更離婚協議書撫養權?

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有兩種形式,但是,無論採取那種方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都需要法院的認可。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就是説父母之間可以私下協商變更子女撫養權,然後請求法院予以變更。一方以起訴方式要求變更。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訴要求變更。夫妻雙方離婚時,對於孩子撫養權可以在離婚協議中做出約定,起訴離婚的,可由法院調解或判決確定,原則上講,孩子的成長環境穩定才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所以,孩子的撫養權確定後不允許隨意變更,但司法實務中,經常會出現一方因為某種原因,要求變更撫養權。

二、哺乳期內的孩子由誰撫養?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這是因為用母乳哺養,對嬰兒的生長髮育最為有利。從嬰兒的生長髮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後,凡是正處於用母乳餵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但現實生活中,也有許多孩子出生後,是不用母乳餵養的。對於這樣的情況,當夫妻離婚時,如何判定孩子的撫養歸屬?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1、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離婚,在簽訂離婚協議的時候會將撫養責任劃分清楚。如果之後因為一些原因需要變更撫養權,雙方可以重新協商修改離婚協議書或者重新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就只能去法院起訴,由法院對撫養權歸屬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