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孩子撫養費怎麼算
一、離婚女方孩子撫養費怎麼算
首先由父母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無論是協議還是判決,都應以三個方面的因素為確定依據:一是子女成長的實際需要;二是父母雙方的實際承擔能力;三是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雙方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法院也應查實雙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據,否則,影響子女健康的應不予准許。確定子女撫養費有以下3種具體的計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承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第二,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第三,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對方消失不見,撫養費不給怎麼辦?
未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是未直接撫養一方的法定義務,對於應當支付撫養費而不支付的,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其支付撫養費。
應當支付撫養費的一方消失不見:
1、需要撫養的子女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起訴不支付撫養費的一方父或母。
2、經法院判決依然不支付撫養費的,需要撫養的子女可依據法院的判決申請強制執行,在撫養費的範圍內強制扣除未支付撫養費一方的財產。
3、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可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涉及刑事犯罪,需要對其進行刑事處罰。
對方消失不見也不消除對方應當支付孩子撫養費的法定義務,對方消失不見後,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孩子的名義向法院提取訴訟,要求消失不見的對方支付撫養費。
相關提示:
1、追索撫養費適用訴訟時效制度。
對於幼時不知道可以起訴不支付撫養費一方的孩子來説,等到其知道時可能已經成年或即將成年,那麼此種情況只要在訴訟時效內,依然是可以追索撫養費的。目前,我國民事訴訟時效為三年,自子女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內應當提起民事訴訟。
2、撫養費可因生活、學習等原因而增加。
我國法律規定,當子女因生活、學習等原因而需要增加撫養費時,撫養費可適當增加,支付撫養費的一方不同意增加撫養費的,子女可以自己名義起訴需要支付撫養費的一方要求增加撫養費。
實踐中,確定子女撫養費數額的,首先是靠父母協商確定,要是無法協商達成一致的話,可以考慮去法院起訴,由法官根據家庭和子女的實際情況作出判決。而實際計算撫養費的時候大致有三種方法,往往都是根據父母的經收入情況來確定撫養費的具體數額。
-
離婚時一方放棄小孩撫養權如何爭取
一、離婚時一方放棄小孩撫養權如何爭取規定是離婚之後,一方當事人相變更孩子撫養權,可以先和直接撫養孩子一方自行協議。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有主張變更撫養權一方到法院起訴解決。《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
-
離婚後的父母還是法定監護人嗎
一、離婚後的父母還是法定監護人嗎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
-
什麼情況能喪失撫養權?
隨着時間的推移,在現代社會中,有不少的夫妻會因感情不和而選擇了離婚,離婚後不僅要將夫妻的婚前財產進行分割,還要將子女的撫養權進行分配,如果在分配撫養權後,什麼情況能喪失撫養權?一般情況下,如果原來的撫養方出現重大疾病無法撫養,或是出現虐待子女的情況,將會變更...
-
追索孩子的撫養費受執行時效的限制嗎
一、追索孩子的撫養費受執行時效的限制嗎追索孩子的撫養費不受執行時效的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