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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會因為吸毒喪失撫養權嗎?

一方會因為吸毒喪失撫養權嗎?

現今的社會,離婚的現象越來越普遍,父母離婚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是多數人困惱的問題,我們都清楚孩子的撫養權需要雙方的協商。但是爭取撫養權最好的是瞭解自身和對方的優劣勢,那麼一方會因為吸毒喪失撫養權?這就是小編今天要帶着大家一起來學習和了解的。

一方會因為吸毒喪失撫養權嗎?

答案是不一定的的,當父母雙方離婚時,因子女撫養權歸屬發生糾紛,人民法院會根據子女的權益以及雙方的具體情況,作出撫養權撫養權歸屬的判決。

1、如果一方存在吸毒史,是對其取得撫養權的一個十分不利的因素,但是人民法院在最終判決之前還是會根據雙方具體情況,一般以穩定的住所、穩定的收入、直系親屬有能力且願意幫助照顧孩子,以及雙方之中哪一方存在嚴重傳染性疾病、賭博、吸毒等十分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人民法院會綜合雙方的上述情況,作出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同時合理兼顧父母雙方情感訴求的撫養權歸屬判決。

2、離婚後,無論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雙方就撫養權歸屬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由人民法院按照子女的利益以及雙方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3、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另一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B、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5、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A、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C、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D、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綜上所訴,父母是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的,不會因為一方存在吸毒史就喪失撫養權。法院一般是從哪一方有利於子女健康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慮,作出關於子女撫養權的判決的。若對此還有相關疑問,建議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