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探視申請需要哪些手續
在生活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以後,那麼針對犯罪嫌疑人的探視是有要求的。畢竟涉及到我國的法律問題,因此在探視的時候可不是説隨隨便便想探視就可以進行探視的,必須要嚴格遵守派出所的一些規定才可以。在下文當中小編就詳細的為大家介紹一下,在我國探視申請需要哪些手續?
一、在我國探視申請需要哪些手續?
第一、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羈押的親友,也屬於探監的一種。
第二、到不同的地方探監,要求是各不相同的。
一般情況下應該出示以下證件:
1、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口本、户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
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第三、不是每個人都有權探視的,一般來説是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而且只有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你可以查一下電話號碼,問一下探視時間,和他的直系親屬一起去。
第四、看守所裏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二、拘留具體流程是什麼?
(一)即時執行。
1、開具《公安行政拘留執行通知書》;
2、由2名以上民警將被處罰人送達拘留所執行,抗拒執行的,可以使用手銬等約束性警械;
3、與拘留所辦理交接手續;
4、將《行政拘留執行回執》存入案卷備查。
(二)暫緩執行。
1、由法制部門對暫緩執行申請進行審查,確認是否有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事由,評估採取暫緩執行的社會危險程度;
2、符合暫緩執行條件的,填寫《暫緩執行審批表》;
3、報局領導審批;
4、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人或繳納保證金;
5、製作《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決定書》一式三份,分別送申請人、辦案單位,一份存檔備查。
(三)不予執行。
1、確認違法行為人是否符合不予執行行政拘留處罰的法定條件;
2、填寫《行政處罰審批表》,並提出不執行拘留的建議;
3、經辦案部門領導同意、送法制部門審核後,報分縣局領導審批;
4、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在執行欄目載明不予執行的理由和依據。
我們可以看出,其實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到不同的地方探監,那麼要求也是不一樣的。不過一般情況下,應該出示的證件主要包括身份證,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等。另外針對探視的時間也是有要求的,在某些情況下,針對一些特殊案件和特殊人員是不允許進行探視的。
-
離婚協議撫養權能改嗎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擁有的一項人身權利,生活中常見的撫養權問題就是離婚涉及的子女撫養權。那麼離婚協議裏的撫養權是否能修改呢?在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裏,對這一點是允許的。子女撫養權確定時,有一點比較重要,就是要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該撫養權的判定,是否有利...
-
沒給過一分撫養費應該怎麼辦?
現在的社會中進行離婚父母已經是常有的事,因此涉及到的撫養費糾紛問題也上數不勝數。那麼,對於不給孩子的撫養費的一方中,相關法律法規是如何規定的呢?按照相關規定,若是一方不進行支付孩子撫養費向法院提出訴訟,法院會進行強制性支付。一、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怎麼...
-
離婚後撫養權如何爭取?
根據我國按現行法的規定,夫妻雙方自離婚前就必須確定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並且在確定後,若未出現法定事由,不得隨意變更。但是在實踐中,在離婚後需要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情形是較為常見的,此時離婚後撫養權如何爭取?一、離婚後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婚姻法》規定:離婚後,哺乳...
-
哪些情形下會被撤銷監護權
撤銷監護權的原因有:(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十六條。監護人有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