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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寫的撫養權男方女方帶着可以嗎?

一、離婚協議寫的撫養權男方女方帶着可以嗎?

離婚協議寫的撫養權男方女方帶着可以嗎?

離婚協議書上,可以寫撫養權歸男方,孩子隨女方生活。只要雙方同意,可以。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夫妻離婚,一般也會導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撫養權。失去撫養權的一方將失去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不過,失去撫養權的一方仍然會享有探視權,可以在約定或裁判的時間內定期探視子女,與子女進行相對短暫的相處。

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二、離婚後變更撫養權的情況有哪些?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綜上所述,夫妻辦理離婚手續中,解決好孩子撫養是大事,簽訂離婚協議,雙方應當將孩子給有利於撫養的一方,其可以提供較好條件。如果撫養權給男方,而孩子尚小的,也可以先給女方帶,等符合雙方約定條件的,再交給男方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