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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還能復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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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男女在與配偶結束了婚姻關係後,又才發現,還是原來的那個人好,因此就會萌生復婚的念頭。那麼男女離婚了還能復婚嗎?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搞得明白吧,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離婚了還能復婚嗎?

一、離婚了還能復婚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夫妻在離婚後,還是可以復婚的,不過此時也要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並且也要滿足《民法典》中規定的結婚條件,辦理復婚手續過後,才能算正式復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二、復婚手續如何辦理

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手續差不多,如下:

(一)申請。

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二)填寫聲明書。

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三)簽名。

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四)審核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五)復婚登記證。

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1、户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3、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以上就是離婚了還能復婚嗎的相關資料,綜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復婚內容,其中離婚後的男女,可以在任何時間辦理復婚,當然一般在離婚的當天是不能辦理的。至於復婚的手續,其實就跟結婚的手續是一樣的,各位可以參考上文的介紹進行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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