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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離婚證還可以強迫復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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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復婚,但是不能強迫。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因此,當事人在辦理復婚登記的時候無須出示離婚證,但是其必須出示無配偶的證明。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拿了離婚證還可以強迫復婚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