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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多久後可以復婚,復婚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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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知道,夫妻在離婚之後也是可以復婚的,當然有的人就會問了,一般夫妻離婚多久後可以復婚呢?復婚肯定就會涉及到手續的辦理,那麼這個復婚手續又是怎樣的?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離婚多久後可以復婚,復婚要什麼手續

一、離婚多久後可以復婚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公民有結婚的自由,復婚沒有時間的限制,只要結婚是雙方的真實意思,可隨時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但一般情況離婚當天是沒有辦法復婚的。

二、復婚需要什麼手續

復婚需要什麼手續,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手續差不多,如下:

(一)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二)填寫聲明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三)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四)審核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五)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三、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的證件和證明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户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綜上,我國對復婚的時間是沒有進行限制的,但通常情況下離婚的當天是不能再辦理復婚手續的。而復婚手續其實也是與結婚手續差不多的,只不過需要的材料中還包括了離婚證。同時,仍舊是要交納結婚證的工本費9元。

通過上文的分析介紹,相信大家對夫妻離婚多久後可以復婚這個問題已經有所瞭解吧。此時需要當事人提供相應的材料,然後辦理復婚手續,這樣才能恢復雙方的夫妻關係。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湛江律師。

標籤:離婚 復婚 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