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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孩子還要結婚證嗎?

結婚證2.8W
如果生孩子還要結婚證嗎?

一、如果生孩子還要結婚證嗎?

生孩子不要結婚證,生小孩沒有規定要結婚證,需要孩子父母出具身份證,到醫院辦理生孩子手續,生育完畢子女,憑孩子父母身份證,在醫院產科申請辦理孩子出生醫學證明,沒有領結婚證就生育孩子屬於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是要被處以交納當地人均消費標準的3—6倍的社會扶養費的,有工作單位的,還要給予最高為開除的行政處分,孩子也會因不能及時辦理户口,影響到體檢,預防、入托。

二、辦理結婚證的流程

(一)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的,應當註銷其離婚證。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確立夫妻關係。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説明,説明不予登記的理由。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司法實踐中,醫院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接生處理的,但並不是合法的夫妻才可以生育子女,如果未婚生子女,其權利也是和已婚生子女一樣的,但後期在落户時需要根據當地政府出台的相關規定和政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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