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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獨生子女能繼承房產嗎

我國的獨生子女能繼承房產嗎

一、我國的獨生子女能繼承房產嗎

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請求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資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資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資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事實上,如果獨生子女的父母逝世但沒有留下相關的遺言或者遺囑,房管局是不會將房產直接過户到獨生子女的名下的。因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則: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但是沒有遺囑時,遺產的順序人分別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1)遺囑繼承或遺贈

提供被繼承人逝世證明、遺言、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係證明等資料申請房子過户登記。

(2)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有三種途徑:

a、協商繼承

就是全部繼承人之間如果能協商一致達成不動產分配協議的,可以提交被繼承人逝世證明、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資料請求房子過户登記。

b、公證繼承

也就是被繼承人逝世後,繼承人請求繼承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請求處理房子過户登記。

c、訴訟繼承

全部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則需要到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請求房子過户登記。

二、如果連遺囑都沒有,要怎麼處理呢?

如果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個證明:繼承人本人沒有兄弟姐妹,被繼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證明。只要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親屬關係的户口證明情況,就能證明這個孩子是合法繼承人,然後到法院打個確認之訴,確認房子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歸繼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確認出判決書,到房管局就可以順利過户了。

由於一些錯誤的認知,很多獨生子女都認為自己理所應當全額繼承父母房產,然而,在法律面前,繼承並不是父母傳子女那麼簡單的事情。

在我國如果沒有遺產遺囑的,可以到相關的派出所或者繼承人之間可以相互協商,對這類遺產進行相關的繼承處理。處理後,還應對這類房產進行 相關的更名過户辦理。如果有糾紛的,還可以進行相關的訴訟進行相應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