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能直接繼承房產嗎
一、獨生子女能直接繼承房產嗎
如果獨生子女的父母逝世但沒有留下相關的遺言或者遺囑,房管局是不會將房產直接過户到獨生子女的名下的。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
依據《民法典》規則: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但是沒有遺囑時,遺產的順序人分別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二、獨生子女財產繼承最新規定
(一)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係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後,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
(二)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我國繼承法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三、繼承財產後債務也承擔嗎
繼承財產後債務也一併承擔,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繳納税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債務範圍:
1、被繼承人依照我國税收法規的規定應當繳納的税款。
2、被繼承人因合同之責欠下的債務。
3、被繼承人因侵權行為而承擔的損害賠償的債務
4、被繼承人因不當得利而承擔的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
5、被繼承人因無因管理而承擔的補償管理人必要費用的債務。
6、其他屬於被繼承人個人的債務,如合夥債務各屬於被繼承人應當承擔的債務,被繼承人承擔的保證債務等。
繼承被繼承人的財產,也得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但是債務的最大限,也是繼承財產之內的,超過繼承的財產,繼承人可以不用償還。當然了繼承人也是可以放棄自己繼承財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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