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執行人是什麼意思,有什麼職責
遺囑執行人是指有權按照遺囑人的意志執行遺囑的人。
遺囑執行人有下列職責:
1、對自己產生存在方式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確認,這是遺囑執行人的首要任務和職責。
2、通知繼承關係當事人;辦理死亡證明、户口註銷等手續,這是遺囑生效的必備條件。
3、確認、清理、保管遺囑人的財產。
4、召集繼承人、受遺贈人等相關當事人,宣佈遺囑,就遺產情況作書面報告説明。
5、按遺囑內容分配遺產,在分割財產時,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6、有針對各種妨害繼承的行為提起訴訟的權利;同時也有義務接受繼承人、受遺贈人對自己執行行為審查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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