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繼承人遺產繼承糾紛訴訟狀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遺產糾紛起訴狀內容應當包括以下四方面:
1.原被告詳細的基本信息和聯繫方式;
2.原告的訴訟請求,可以列多項;
3.引起遺產繼承糾紛的事實經過及理由;
4.原告簽名。然後將訴狀和證據一起提交至有管轄權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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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遺囑繼承可以部分放棄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遺囑繼承可以部分放棄。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相對而稱,是指繼承人依照被繼承人生前設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種繼承製度。在遺囑繼承中,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和繼承份額均由被繼承人生前做成的遺囑來確定,因此,遺囑繼承又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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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有權繼承遺產的嗎
律師解析:從繼承法律關係講,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樣,都是獨立的繼承主體,都享有同等的繼承權的。私生子有權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產,屬於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之一。我國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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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進行公證遺囑
律師解析:公證遺囑的方式:具有申請資格的人依法向具有公證資格的公證機關提出公證申請。公證機關依法予以審查。確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且申請人應提交繼承人身份證明、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財產權屬證、遺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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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遺囑人不寫日期有效嗎?
律師解析:自書遺囑未註明日期,可能會影響到遺囑效力,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進行討論。一、日期可以直觀反映該遺囑訂立的時間是在什麼時候,但是若存在多份遺囑的情況下,倘如其中一份遺囑沒有日期,無法確定該遺囑是否是作為最後一份遺囑,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