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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可以修改嗎,能否修改遺囑?

遺囑可以修改嗎,能否修改遺囑?

有的人在立了遺囑之後可能又想進行修改,那麼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遺囑可以修改嗎?相信實踐中,不少人都曾有過這樣的疑問吧。對於修改後的遺囑,其效力該怎麼來認定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遺囑可以修改嗎

遺囑書立後,可以撤銷和變更,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但變更公證遺囑的,需要再通過公證的方式變更,自行變更的,變更無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  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二、修改後的遺囑的效力怎麼認定

遺囑的撤銷或變更,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明示的撤銷或變更;一種是推定的撤銷或變更。前者是基於被繼承人明確的意思表示而撤銷或變更,後者是基於被繼承人行為而產生的撤銷或變更。這實際上是一種法律上的擬製或推定。

明示撤銷、變更遺囑,必須按照《民法典》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比如,以自書遺囑撤銷、變更除公證遺囑以外其他形式的遺囑時,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以代書遺囑撤銷、變更除公證遺囑以外其他遺囑時,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否則,撤銷或變更不發生效力。

關於推定撤銷或變更遺囑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轉移、部分轉移的,遺囑視為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

《民法典》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這就意味着在此之前的遺囑被撤銷或變更了。當然,最後的遺囑必須是合法的遺囑,才能發生變更或撤銷以前所立遺囑的法律效力。如果最後所立遺囑不合法,則要對以前所立遺囑進行具體分析。如果其中有公證遺囑,應依最後的公證遺囑處理遺產;如無公證遺囑,則應依其中時間最後的合法有效的遺囑處理遺產。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公民作出的遺囑其實是可以修改的,但這並不是只可以在原來遺囑的基礎上修改,而是重新寫一份新的遺囑,這樣通常是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的。關於遺囑可以修改嗎的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講解到此,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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