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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的種類有哪些,遺囑包括哪些

遺囑的種類有哪些 遺囑包括哪些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司法實踐中,公民立遺囑的方式不只一種。那麼,遺囑的種類有哪些呢?如果你有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本站小編為您做的介紹吧。

遺囑的種類有哪些

1、自書遺囑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2、代書遺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3、錄音遺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錄音錄像遺囑】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4、口頭遺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5、公證遺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遺囑的種類有哪些”,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立遺囑應當注意哪些問題”,在自書、代書遺囑中應當注意不要忘了由遺囑人簽名。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需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而且口頭遺囑是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訂立的,在危急情況解除後能夠用其他形式立遺囑的,之前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應當注意的是,因為遺囑是遺囑人生前以遺囑方式對其死亡後的財產歸屬問題所作的處分,死亡前還可以加以變更、撤銷,所以,遺囑必須以遺囑人的死亡作為生效的條件。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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