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遺產繼承

撫卹金不能立遺囑怎麼處理?

一、 撫卹金不能立遺囑怎麼處理?

撫卹金不能立遺囑怎麼處理?

撫卹金不能立遺囑,可以直接發放給死者的親屬,由死者的親屬來進行認定和處理,遺囑可以進行分配的範圍是,個人所有且屬於私有的財產,或者是他人指定受益者為遺囑訂立者享有或是要求遺囑人代為訂立遺囑的,以上內容屬於既得利益,其權屬具有確定性,屬於遺囑訂立者支配範圍,故遺囑訂立者進行的財產處分合法且應當予以尊重。

1)撫卹金是死者因為傷殘等情況,根據國家法律或者是相關文件的規定,得到的一筆賠償金,該賠償金屬於受害者可以自行支配的範圍,即該部分金額是既得利益,也就是受害者只要存在以上情形也會獲取以受害程度為標準的利益,其類型等同於公民的私有財產。所以該部分金額是屬於訂立遺囑的範疇;

2)撫卹金是受害者在發生傷亡後,單位或者是相關組織、公會等出於對受害者或者是受害者家屬的精神慰問及物資上的幫助,其金額的大小或者是幫助的形式都是沒有進行相應規定或者是標準的,屬於不可預期的利益。也就是此類撫卹金並不是受害者的既得利益,不屬於給予撫卹金的相關單位的必然義務,可能會存在也可能不存在,所以並不是屬於受害者的分配遺產範圍。

二、可以訂立遺囑處理的遺產範圍是什麼?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遺產範圍包括下列財產: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此外,還包括個人承包的收益。

對於撫卹金的認定,由於其目的並不是對死者的賠償,而是對死者親屬的後期生活費用進行補償,所以是不能按照遺產的內容來進行處理的,具體情況下可以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合法的辦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發生。

標籤:撫卹金 立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