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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立完遺囑如何才能生效

一、老人立完遺囑如何才能生效?

老人立完遺囑如何才能生效

立完遺囑後遺囑從被繼承人去世後生效,但是遺囑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 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二、遺囑的法律特徵包括什麼?

(一)遺囑是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屬於法律行為的一種。

因此關於法律行為的共同規定適用於遺囑,如遺囑人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和內容的合法性等。

(二)遺囑是死因行為。即該行為須於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法律效力,因此立遺囑人在生前可以依法任意修改和撤銷其遺囑。

(三)遺囑是要式法律行為,必須採取法律規定的五種形式之一,即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並且必須符合法律對其所選擇形式的特別規定,否則無效。

(四)遺囑是死者生前處理其死後事務的意思表示,主要是安排其財產的歸屬。

(五)遺囑行為不可由他人代理,只能由本人表達,他人代書。

即便遺囑的內容、格式等都完全符合法律規定,可遺囑也不是寫好以後就馬上生效了。立完遺囑之後,隨時隨地都能撤銷或更改,如果當事人去世,被繼承人發現有多份遺囑的,且多份遺囑的內容都是衝突的,這種情況下只能執行最後立的那份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