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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父母立遺囑怎麼成立?

一、對於父母立遺囑怎麼成立?

對於父母立遺囑怎麼成立?

父母立遺囑按照下列要求訂立才可以成立:

1、立遺囑人意識清楚,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只能處分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產,不能處分他人財產或非法財產。

3、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4、對於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和錄音遺囑,可以委託律師進行見證。

二、遺囑的法定格式和內容是什麼?

1、本人身份的説明

身份證號碼、住所、近親屬情況

2、本人委託的遺囑執行人的説明

身份證,授權委託書,住所、指定遺囑執行人與本人的關係,如有任何利害關係應註明不影響其執行人效力,指定後備執行人,確認的簽名包括各種簽名字體的示範

3、本人遺囑法律效力的説明

法律依據,身體狀況、精神狀況、行為能力,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內容要真實、合法,所處分的財產為個人所有,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額,遺囑人所提供的遺囑或者遺囑草稿的形成時間、地點和過程,是自書還是代書,是否本人的真實意願,有無修改、補充,對遺產的處分是否附有條件;代書人的情況,遺囑或者遺囑草稿上的簽名、蓋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為

4、本人財產的説明

基準日,項目-房產、存款、股票、汽車、現金、投資、所內、債權等,相關合同、產權證及憑證,以前是否曾以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等方式進行過處分,有無已設立擔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權的情況

5、本人保險的説明

收益人基本情況,監護人,遺囑執行人、相關合同單證理賠方法

6、本人相關事務的執行

債權債務、財產分配、個人用品:汽車、電腦、書籍、信函、照片、給相關人員的信函呈送

7、以前訂立遺囑的情況,數份遺囑,而內容有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有效的聲明

8、簽名及日期

遺囑的成立其發揮繼承效力的前提條件,對於遺囑的具體處理上,應當嚴格基於實際的違法事實來進行合法的辦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處理,也可以在遺囑訂立後進行公證處理,避免發生遺囑效力不正確的情況。

標籤:立遺囑 父母